美国官员认为拟议的欧盟空间法案是复杂的越权行为

美国官员认为拟议的欧盟空间法案是复杂的越权行为

欧盟正在制定《欧盟空间法案》草案,这一举措引发了越权担忧,特别是在美国官员中。该空间法案将在欧盟内创建一个空间活动的单一市场,并将制定额外要求。

国际空间法研究所主席莱斯利·简·史密斯对这一过程有着独特的见解,她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处理欧洲空间项目,曾担任国际宇航联合会总法律顾问,以及欧洲空间局(ESA)的监察员。

她表示,该法案经历了漫长的酝酿期,在去年夏天草案发布前已有两年时间的公告。该立法由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国家部长共同决定。《空间法案》尚未最终确定,预计要到2030年才会生效。

史密斯在科罗拉多州科罗拉多斯普林斯举行的空间研讨会上最近讨论《空间法案》时表示:“鉴于成员国数量众多,其中一些国家有或没有空间法律或技术法规,该《空间法案》背后的目标是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技术法规,使欧盟能够说每个在欧盟运营的实体都符合安全、韧性和可持续性的技术标准。”

史密斯认为,如果这一标准能够在国际上应用将是明智的。她指出,已经有讨论认为各国政府可以为其他法规的等效性提出理由。

史密斯表示,各国政府应向欧盟明确表示,他们希望看到自己的标准被纳入或应用,并被解释为等效标准。“这就是为什么对这一过程存在很多不满和不满情绪的原因。”

美国商务部太空商务办公室政策、宣传和国际事务部主任加布里埃尔·斯温尼对这项草案法律的影响范围表示担忧。

他说:“第三国运营商必须遵守某些规则。这不仅仅是卫星或发射器的运营商——任何想向欧洲市场销售太空商品或服务的人都必须遵守。”“我认为这种域外影响是我们担忧的基础。”

美国国务院太空事务副司长迈克尔·奥弗比也从美国政府的角度表达了担忧。他表示,该部门已经就《欧盟空间法案》进行了定期对话。

奥弗比说:“这符合欧盟过度监管、域外适用、歧视美国公司以及增加贸易壁垒的更大模式,我认为这会破坏更广泛的贸易关系。”“所以我们在这个背景下看待它。”

奥弗比指出了美国监管行业的方法与欧洲方法之间的紧张关系。

“如果欧洲想通过监管来推动创新,他们应该为自己这样做。但利用他们可能拥有或可能没有的任何法律权威对我们、对太空行业这样做,这绝对是越权行为,”奥弗比说。“只有一个国家会从中受益,那就是中国。不是美国,也不是欧洲的任何国家。”

负责美国卫星通信和太空活动许可的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也对这项法案将给美国公司带来的监管负担表示担忧。FCC主席布伦丹·卡尔表示,如果欧洲对非欧盟公司实施限制,美国将采取与欧洲相同的监管方法。

从行业角度,Astroscale公司政策与总法律顾问高级副总裁詹娜·刘易斯表示,《欧盟空间法案》可能会使事情复杂化。

她说:“我这样描述这种情况:就像拼图碎片,但有人在改变盒子上的图片,所以我们不知道这些拼图碎片应该是什么样子。”“最终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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